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达州市2020年公开选调(调任)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职位均为副科级领导职位,共46名,详见《达州市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激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其中8个职位面向符合资格条件的“达州英才计划”(含“千名硕博进达州”)行动引进人才开展定向调任。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达州市、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在达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
企业管理岗位人员,须现任达州市属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市、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央、省属企业在达工作的,比照市属、县(市、区)属国有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报考达州市直机关和定向选调职位的,须具有7级或8级职员任职经历;报考其他职位的,须现任领导管理岗位7级或8级职员。面向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须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4年9月14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
5.具备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即调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应满4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满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0年9月14日),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 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 任职试用期内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选择职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选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市本级(含高新区)人员可填报市本级和县(市、区)职位,县(市、区)人员只能填报本辖区的选调职位。
(二)填报信息。报考者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http://www.dzrsks.com.cn/)自行下载相关资料,如实、准确填写《达州市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三)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报名和个人自愿报名两种方式。个人自愿报名的,需经本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者携带《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任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组织推荐报名和个人自愿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至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有选调计划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职位调整。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对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选调职位。对取消职位的已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考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实绩量化考核得分。
(一)笔试。满分100分,按50%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9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同一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进入面试资格人选与选调名额之比为3:1;不足3:1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满分100分,按50%比例计入综合成绩。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后续发布通知为准。
(三)实绩量化考核。总分5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参加实绩量化考核,主要对应试人员的年度考核、受奖励表彰(表扬)、参与重大工作等情况进行量化计分。应试人员须准确填写《达州市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实绩量化考核计分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实绩量化考核计分标准:
1. 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每次加0.5分;因年度考核被记功、嘉奖的,不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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