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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招聘返回公告列表 >>

2024-04-09 被浏览:2032次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因工作需要

达州市公安局东部经济开发区分局

决定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名,其中勤务辅警13名(男性)、文职辅警3名(男性),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民警开展执法执勤等,工作地点在达州市公安局东部经济开发区分局。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文化程度;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9年4月10日—2006年4月10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高在1.7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kg,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 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7.招聘后服从分配;

8.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务关系。

(二)优先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如驾驶A证);

6.有党政部门工作经历,具有一定公文写作和新闻宣传能力。

(三)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20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达州市公安局东部经济开发区分局机关(达州市达川区大风社区达万路90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的相关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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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二维码 下载报名表)





2.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个人征信报告;

(5)具有优先条件报名人员的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能证明自己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达州市公安局东部经开区分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体能测试通知单》。

(四)体能测试

1.测评标准。考生需接受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二项达标,即为体能测试合格。

2.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体能测试通知单》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在体能测试结束后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3.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试运动风险。

(五)笔试

1.笔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常用法律法规、时事政治。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进入笔试。

4.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

(六)面试

1.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

3.招聘计划调整。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未达到1.5:1比例的,按1.5:1缩减招聘计划。

4.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七)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达州市公安局东部经开区分局研究确定。考试结果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

(八)体检

体检实行等额体检,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它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复检一次。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

(九)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一次。

(十)签订合同

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与公安分局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导致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试用期为两个月。在试用期间,由达州市公安局东部经济开发区分局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分配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令345号《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安分局为每名辅警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达州东部经开区纪工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六、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达州市公安局东部经济开发区分局。

报名咨询电话:18398875545,联系人:魏警官,举报电话:0818—29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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