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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名!达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5月7日开始报名返回公告列表 >>

2024-04-24 被浏览:1827次

因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达州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50名辅警(其中:男性辅警40名、女性辅警10名),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监察留置看护工作。具体的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达州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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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以及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履职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男女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7.男性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体重不低于45千克,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自行辞职不满半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以及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至8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达州市公安局复兴战训基地一楼(达州市车管所理论考点院内)。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的相关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达州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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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领取报名表

2.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达州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个人征信报告;

(6)具有优先条件报名人员的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能证明自己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达州市公安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体能测试、笔试通知单》。

(四)体能测试

1.测评标准。考生须接受体能测试,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

2.注意事项。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体能测试、笔试通知单》参加体能测试,自备运动鞋和服装。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3.温馨提示。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试运动风险。

(五)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笔试通知单》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体能测试、笔试通知单》参加笔试。

(六)面试

1.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

2.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

3.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之比未达到1:1.5比例的,按1:1.5缩减招聘计划。

4.注意事项。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七)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达州市公安局研究确定。

(八)体检

体检实行等额体检,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报考者对应进行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立即就相关项目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考生在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因自动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十)试用、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合格,按《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首批试用人员试用期满前,因试用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缴费。看护工作辅警每月除相应工资待遇外,另设有执勤津贴。

(三)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驻局纪检组、督察支队、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12389。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三)参考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公告由达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8-2115225。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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