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有关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职责
本次共招聘辅警30名,其中:男性20名,女性10名。具体工作按照到岗后部门分配为准。招聘辅警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勤务和其他勤务活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录入、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看护等工作。工作地点在乡镇派出所,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而定,需轮值夜班和加班。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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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户籍在宣汉县或居住地为宣汉县;
2.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急需的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兵、取得驾驶证A照的,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应聘人员应于面试时间前取得相应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辅警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辅警身高不低于1.58米。男性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体重不低于45千克。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体型端庄,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6以上,身体健康,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可放宽身高、体重条件限制,放宽范围不超过3%;
5. 服从岗位分配,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务关系。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加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之一的,在笔试成绩中每项加5分,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1.取得驾驶证A照的;
2.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4.警犬训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或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
(四)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曾经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反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主动离职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按《四川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发放薪酬待遇,根据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宣汉县公安局政治处612室(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688号),联系电话:5235649,手机:13438558852。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本人在报名时提交《宣汉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近一周内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符合加分条件的,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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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按照“宣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提示的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四)体能测试
1.测评标准。考生需接受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两项达标,视为体能测试合格。其中: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为必测试项目,该项目不合格者,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2.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体能测试通知单》,按照提示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下同)。同时,自备运动鞋、运动服,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由考生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试运动风险。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计算机知识及公文写作,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2)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通知单》,按照提示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沟通协调、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
(2)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3)招聘计划调整。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未达到1.5:1比例的,按1.5:1缩减招聘计划。
(4)注意事项。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按照提示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六)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
(七)体检
体检由宣汉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以体检医院收取为准,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八)政审考察
由宣汉县公安局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本公告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未通过的不予聘用。并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其试用期为两个月。在试用期期间,由宣汉县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分配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携带。
(三)本次招聘从报名至聘用各个阶段(包括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所有事项)均在“宣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指定微信群公布,招考单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如因考生没有看公告而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便于招考单位与考生联系调档等事宜。
(四)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作弃权处理。
(五)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和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七、本公告由宣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宣汉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18398317299。
宣汉县公安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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