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培训及公示聘用,按顺序进行,全程采取淘汰制,任何一项未通过者均不能进入到下一个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0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26日12时。
2.报名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宣汉县消防救援大队302办公室(地址:宣汉县东乡街道城南社区县人民法院旁);电子邮件:27891523@qq.com,邮件名称格式为报考职位+姓名+手机号码。
3.报名相关材料
(1)《宣汉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如果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3)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4)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B2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其他本人认为对聘用有利的资质证件复印件;
(5)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
(6)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原件供报名时或考核前集中审验)、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到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复审贯穿整个招聘环节。
联系电话:0818-5278119;联系人:陈英。
(三)体(技)技能测试和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和单杠引体向上6个项目,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予以淘汰),总成绩最高90分。应聘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在体能测试合格后,再参加驾驶技能考核。应聘人员的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以上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对象作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应对体能测试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请在报名时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签订《自愿承担招录测试安全风险承诺书》(附件3)。
(四)面试
通过体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招聘。
(五)体格检查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4)执行,体检费用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支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审查应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同时审查个人征信报告。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七)培训及公示聘用
应聘人员成绩采取百分制,体能测试和面试各占50%,其余考核项目为合格和不合格,按照成绩高低依次排名,结合招聘计划和有限录用原则依次确定培训对象,在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培训协议》后,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培训。培训期满,考核合格的将被正式聘用。招聘环节有关情况将在达州人事考试网站及时公示,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需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聘用对象入职承诺书》(附件5),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注: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