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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7月22日开始报名返回公告列表 >>

2024-07-17 被浏览:1846次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监察留置看护工作。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素质,热爱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以及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5.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大学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6.身体健康,体型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7.男性身高在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6及以上;
8.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务关系。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或者工作期间擅自离职的,或辞职不满6个月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定于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设在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大门右侧接待室。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打印两份,贴上1寸免冠白底照片,现场交给工作人员;
202.jpg
扫码领取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白底照片一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个人征信报告(详版);
5.具有优先条件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6.为防止体能测试运动风险,报名时可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二)资格审查
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发放《笔试、体能测试通知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24日8:30-10:00;
2.笔试地点: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第二办公区四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考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核常用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时间90分钟;
4.注意事项:自备签字笔,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体能测试通知单》参加。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24年7月24日10:30-12:00;
2.体能测试地点: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第二办公区操场;
3.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
4.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体能测试通知单》参加体能测试,自备运动鞋和运动服,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
2.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
3.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研究确定。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试用与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合格,按《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因试用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缴费。
(三)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达州市达川区纪委监委驻达川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机关纪委、警务督察部门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任一环节,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三)参考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本次应聘。
(四)本公告由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8781857197、1910818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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