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雇其员工,只能基于法定事由而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具有代表性的法定解除理由有员工不胜任和员工严重违纪。
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无论基于何种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要承担非常严格的举证责任。
在基于不胜任解雇的实际案例中,用人单位相对于员工而言更容易败诉,原因是用人单位无法满足前述法律规定中适用不胜任解雇的条件。
我们以下面的图表来首先了解一下合法解雇不胜任员工所应遵循的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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