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 万源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来源:达才网
时间:2021-09-22
作者:达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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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公 告
为有效的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满足万源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保持万源市火灾防控工作持续平稳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万源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录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青年男性(退伍军人优先)。(二)招录名额: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数名,具体工作地点为万源市。(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法规制度。(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努力练就过硬本领。(三)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民助民,自觉维护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四)认真做好消防车驾驶岗位工作或器材装备维护等相关工作。(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等工作。(二)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至32周岁,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三)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执行。(四)无违法犯罪记录;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4)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具备第(1)至(4)项条件的,本条第1、2款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具备第(5)项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4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8天。(一)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根据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执行。经考核、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并免费提供食宿、服装。(二)正式聘用的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根据岗位情况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执行。(三)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正式聘用专职消防队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单位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100万。(四)市消防救援支队将为工作优秀、表现优异的队员提供免费参加消防职业资格技术培训的机会。招录程序分为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签订劳动合同,全程采取淘汰制,任何一项未通过者均不能进入到下一个环节。参加应聘的人员均采取百分制,应聘人员体技能测试和面试各占40%、60%。(一)应聘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和单杠引体向上6个项目。驾驶员岗位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驾驶技能考核。(二)通过体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三)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检和政治审查,体检费用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支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9月22至10月15;
网上报名: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档通过邮箱报送万源市消防救援大队,邮箱地址:
万源市消防救援大队:986126400@qq.com
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1049032647@qq.com
现场报名地点:万源市消防救援大队将军大道438号(鞠家坝社区旁)万源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3楼309办公室(联系电话:13619062119)。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专用章),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0月16日至25日现场审核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将统一组织进行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注: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原件供报名时或考核前集中审验)、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交至万源市消防救援大队将军大道438号(鞠家坝社区旁)万源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3楼309办公室。以上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字确认所有资料真实。政治审查、面试、体能测试及体检均合格后,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对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参照相关文件执行),培训期间统一提供免费食宿。应聘人员在培训期间不适应、不服从管理或相关培训项目未达到标准或自愿放弃培训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万源市消防救援大队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培训结果和岗位报名情况,结合个人现实表现及特长,万源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分配,具体岗位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对于拒不服从分配的,万源市消防救援大队有权依规解除劳动关系。万源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9月22日